鸦片战争因清政府制度腐败与军事弱势失败,清军屡战屡败后,道光皇帝被迫转向妥协。镇江陷落成为转折点,道光帝授权齐英、伊里布“从权办理”,试图通过让步结束战争,但英国提出的赔款、割让香港等要求远超其底线。
齐英、伊里布在南京与英方代表璞鼎查谈判时,面对英军坚船利炮的武力威慑,被迫接受城下之盟。1842年8月29日,《南京条约》签订,内容包括五口通商口岸开放、香港岛割让、协定关税及2100万银元赔款,标志中国步入半殖民地社会。道光帝虽愤恨却无奈批准条约。
后续签订的《虎门条约》进一步扩大英国特权,如领事裁判权、片面最惠国待遇及低关税政策,严重损害中国主权。美国、法国趁势效仿,通过《望厦条约》《黄埔条约》攫取同等权益,甚至新增传教权,清政府“以夷制夷”策略彻底失败。
西方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体系,将协定关税、领事裁判权等枷锁强加于中国,导致关税自主权丧失与司法管辖弱化。清政府官员因愚昧无知,对国际法缺乏认知,在谈判中接连让步,最终使中国陷入被列强共同支配的局面,民族危机空前加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