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经过
2008年7月30日,加拿大埃德蒙顿发生灰狗巴士命案。华裔男子李伟光在长途巴士上持刀袭击邻座乘客蒂姆·麦克林,并在众目睽睽下进行食尸行为。目击者称其肢解尸体达四小时,期间警方旁观食尸事件未采取强制行动,最终凶手主动投降被捕。
凶手背景与审判
李伟光出身中国辽宁,曾为程序员,因加拿大移民生存困境导致精神崩溃。法庭认定其患有精神疾病,根据精神疾病无罪判决原则,2009年将其送往精神病院。2015年病情稳定后获释,但需定期复查。
社会影响与争议
案件引发对警方不作为的质疑,现场警察因目睹食尸案出现创伤后综合症,其中警员肯·巴克因内疚于2015年饮弹自尽。受害者家属诉讼失败,多次起诉亵渎尸体罪及警方失职均被驳回。蒂姆家属将其遗体火化,其父将儿子头像纹身纪念。
案件深层矛盾
事件反映加拿大移民政策对技术移民的严苛要求,李伟光因职业认可与语言障碍陷入精神困境。其作案动机源于精神疾病导致的幻听,自述“神谕”驱使杀人。案件成为加拿大司法体系对精神病嫌犯无罪释放的典型案例,同时暴露公共安全应急处置的漏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