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书并非随意潦草的书写,其创作需遵循严格法度。部分人误认为草书可以胡乱书写,甚至以“无法识读”作为草书特征,这种观点被明确否定。草书法度的重要性体现在其历史渊源与章法规范中,其严谨性超越许多其他书体。
草书由隶书演变而来,隶书本身具有高度章法体系,草书章法严格标准继承了这一传统。古代经典如王羲之草书代表作《四起帖》、智永《千字文》等,均展现了草书在结构、笔法上的精密要求。
近现代余有仁《标准草书》的推广,进一步强调草书需符合规范与识读性标准。这一著作旨在统一草书符号系统,证明草书创作并非脱离章法的自由发挥。然而,部分当代书家主张“草书无需标准”,被批驳为缺乏历史依据的错误观点。
草书识读性标准与艺术表达并非对立。古人在严格法度内实现艺术创新,而现代创作若完全抛弃识读性,则可能背离草书本质。通过历史经典与《标准草书》的范例,可明确草书需兼顾法度严谨与审美意蕴的核心原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