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发布与背景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,宣布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,对原产美国进口商品加征34%关税。该举措是对美方2025年4月2日对中国输美商品征收对等关税的回应,中方认为美方单边霸凌做法违反国际贸易规则,严重损害中方贸易合法权益。
法律依据与实施细节
此次中国加征34%关税基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》《海关法》《对外贸易法》等法律法规及国际法原则。公告明确,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前已启运并于同年5月13日24时前进口的原产美国进口商品,可适用关税缓冲期政策,不加征新增关税。
中方立场与呼吁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强调,中方敦促美方立即取消单边关税措施,主张通过平等、尊重的磋商解决贸易分歧。此次中国关税法条款的运用旨在维护多边贸易体系,反对美方单边霸凌做法,保障中方贸易合法权益。